[公开招标]J9九游会官方校园绿化管养工程公开招标文件
一、招标人:J9九游会官方
地 址:江苏省宿迁市黄河南路399号
邮 编:223800
开户银行:宿迁市 工商银行 徐淮路分理处
帐 号:1116030509300003519
联 系人: 审计处:朱老师 0527—84201696
后勤处:周老师 0527—84201990
二、招标内容
1. 招标名称:J9九游会官方校园绿化管养工程招标。
2. 工程量:J9九游会官方整个校园绿化,约46万平方米。详见附件1、1.1。
3. 养护要求:分级分类管养。乔灌木、绿篱、地被和重点区域草坪等植株管养参照《宿迁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Ⅲ级养护标准(详见附件2)和学院年度绿化管养工作计划执行(年度绿化管养工作计划见附件3);其他区域草坪实行定期修剪、防治病虫等粗放式管养。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企业资质;具有管养46万平方米城市园林绿化的资质。
3.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应熟悉园林绿化养护知识技能,经验丰富,并且具备二级(含二级)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专业)或风景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开标时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场签到,如不到场,即为废标。
4. 投标企业选派项目负责人业绩: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承担过5万平方米以上公共绿地养护项目不少于1个。如没有业绩,即为废标。
5.投标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16年7月至今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对账单原件及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6. 拟组建项目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最低设备配备标准见附件4),且设备需存放于甲方院内。
7. 拟组建项目部具有稳定的园林养护作业队伍(作业队伍人员组成最低要求见附件5),日常固定养护;季节性突击或大型活动等临时用工,由养护单位及时落实到位。项目部组成人员与招标方无任何劳务关系。
8.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投标方不得具有伪造投标材料、弄虚作假、串标等欺骗行为,否则,经查实后取消投标资格或解除协议,并视情节承担相应违约金。
9.近三年内在J9九游会官方做过绿化保养的,未履行完合同期限的,招标方拒绝本次投标。
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须知
参加投标的单位或代理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后须填写投标函(投标函格式附后),并提供以下证明及资料:
1.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2. 企业有关资质证明;
3.授权人和项目负责人近六个月社保证明。;
4. 生产许可证、项目授权书;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对业务代表的正式授权书(一个单位不得委托多人代理,一人不得代理多个单位,否则投标无效);
6.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和业绩证明(合同与验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 拟组建项目部人员组成及证书复印件;
8. 养护设备清单;
9. 投标人认为需报送的其他资料。
以上文件须注“J9九游会官方投标专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招标文件资料费以及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必须交纳资料费 200 元,投标前应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0元。资料费不退,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本次投标活动结束后予以无息退还。中标单位除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外,还需再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0.0元,合计30000.0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养护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具有伪造投标材料、弄虚作假、串标等欺骗行为的;
2. 中标而拒绝签订合同的;
3. 中标后未履行标书规定全部义务的;
4. 签订合同后擅自转包他人的。
六、投标内容及要求
1. 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及要求进行投标。
2. 报价书:①根据工程量清单,分项报价并汇总。对于没有详细的分项报价(价格清单),而只笼统报总价的按废标处理。分项报价之和不等于总价的,以总价为准。② 重点区域盆景摆放、农药和肥料需单独报价,如无此项报价,即为废标。为保证质量,招标方参与农药和肥料的采购过程。
3. 承诺书:包含对绿化管养的质量标准和员工管理要求等的承诺保证以及给予招标单位的优惠条件等。
4.管养方案:投标文件应包含全院绿化管养项目规划,还应包含针对我院香樟、广玉兰、桂花、法桐、草坪等具体长势情况而制定的专项管养方案和重点办公场所盆景摆放方案(盆景摆放方案模板详见附件6)。如缺少任一方案,即为废标。
5.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晰、内容齐全、表达准确,不应有涂改。若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法人印章。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资质等有关证件审查
1. 投标文件一式壹份,封装于文件袋内,并在封签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封面上应注明:(1)招标单位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投标项目。
2. 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2)投标文件未盖单位公章或没有授权人签字的;(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格式编写或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4)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5)未按规定范围设计投标文件;(6)投标文件的内容弄虚作假的;(7)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8)未能提供相关的资质证书。
八、合同主要条款:
1. 乙方按时将半月度管养计划和年度管养计划交甲方审核,经甲方审批后实施。乙方应按时完成甲方交办管养任务,每半月双方进行联合检查,有未完成事项乙方应限期整改。
2. 每季末按检查标准(检查标准及考评指标详见附件7)经学院集体验收合格后,凭发票拨付管养费用给乙方。绿化养护质量考核分必须达到85分(含85分)以上的,方可全额领取当期管养费用;考核分在80-85分(含80分)的,以85分为基数,每低1分乙方应承担当期管养费1%的违约金;考核分在70-80分(含70分)的,以85分为基数,每低1分乙方应承担当期管养费1.5%的违约金;考核分在60-70分(含60分)的,以85分为基数,每低1分乙方应承担当期管养费的2%的违约金;考核分两次低于70分的或一次低于60分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债权不得转让或委托支付给第三方。
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管养期间发生的苗木(含Ⅲ级管养草坪)死亡,全部由乙方负责按原品种和规格补植成活,费用由乙方承担。交接日前发生的苗木缺株,以甲方的集体采购价或招标价支付给乙方,乙方负责补植并保证成活。
4. 香樟、广玉兰和桂花每年施有机肥不得少于2次,其余苗木施有机肥料1次;在生长季节,香樟每月要完成叶面喷施尿素和硫酸亚铁2次以上。
5.彻底完成春灌和冬灌。
6.乙方除了负责校内承包范围内的绿化管养,还要按时完成甲方门前三包范围内的杂草修剪、院内人工湖绿化及水面清理和为甲方的重点办公场所提供盆景摆放(盆景摆放最低标准详见附件6)。
7. 管养期内,项目经理应能常驻学院进行现场管理,每周至少4次(上午、下午各算一次)到院指导、管理养护作业,接受甲方考勤。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两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管养期内,中途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缺勤超过三次或甲方通知后不能及时到场超过三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 严格实行养护工作报验制度,乙方在实行喷药和施肥等养护作业时,必须及时到甲方进行备案。
9.合同期限:期限三年,一年一签。先养护一年,养护合格的,继续第二年的养护,否则,学院可以中止合同。
10. 因非甲方原因导致绿化养护工人停工的,除扣留该停工期间应付工程款外,视情节乙方应承担该停工期间应付工程款1-2倍的违约金。停工超过3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 每季付款前,乙方应负责将绿化管养产生的树枝、树叶、杂草及草坪碎屑等绿化杂物清运出甲方校园。
12. 管养期间,养护工人的人身安全、养护机械的作业安全及因养护不善而致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均由养护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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