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供应商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2021年01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的声明。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供应商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满足以下条件的中国境内财产保险公司总公司或分支机构: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批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业务范围须包含责任保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磋商申请均将被拒绝。 注:保险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